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遂宁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遂人社发〔2018〕2号)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岗位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编外人员1名,公务用车驾驶员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无使用精神类药物病史、无岗位限制的相关疾病或缺陷;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A1”“A2”“B1”“B2”或“C1”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无不良驾车习惯,历史驾驶记录良好,近5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酒后驾驶违法记录,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7日—29日(9:0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地址:遂宁市船山区东升路环岛中心5603室)。
3.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2)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近5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酒后驾驶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3)经本人签字的《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报考人员自行下载)。
(二)资格审核
1.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告要求,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考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1.考核为面试和驾驶操作,总成绩100分,其中面试50分,驾驶操作5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递补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1.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2.政审不合格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1.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妇女联合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妇女联合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0825-2232627)。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2.经公示无异议,与遂宁市妇女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基本待遇
按照《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公告内容和未尽事宜由遂宁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5-2232627。
附件:《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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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