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妇字〔2017〕2号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表扬
2016年度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妇联的具体指导下,我市各级妇女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创新工作载体,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积极投身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为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对遂宁市公安局妇委会等20个“妇女工作先进集体”、贺莉娟等30名“妇女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市广大妇女工作者向先进学习,以先进为榜样,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和我市妇女事业健康发展,为实现建设绿色经济强市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件:⒈遂宁市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⒉遂宁市妇女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