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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妇知〔2018〕40号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关于 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通知
来源: | 作者: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 发布时间: 2018-12-28 | 32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区)妇联,园区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作用,引领广大妇女在推进乡村振兴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市妇联决定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中的“半边天”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重要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顺应亿万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在“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妇女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和建设者。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是妇联组织顺应新时代要求、不断增强妇女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重要工作抓手,是做好新时代党的农村妇女工作的重要途径。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引领妇女、联系妇女、服务妇女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团结带领妇女积极主动投身乡村振兴战略、投身美丽宜居乡村和安居乐业幸福家园建设,为高质量实现乡村振兴目标贡献巾帼力量。
  二、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主要任务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和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等目标任务,根据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五大行动”部署,市妇联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在加强农村妇女思想引领、帮助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开展农村家庭文明建设、引领农村好习惯好风气、开展农村困境儿童和留守妇女等弱势群体关爱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最广泛地组织动员农村妇女和家庭,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凝聚妇女力量。
  (一)实施思想引领行动,助力凝聚乡村振兴力量。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妇女,用共同目标凝聚妇女,用榜样力量激励妇女。深化“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活动,深入农村,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四川篇”,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妇女事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把党的声音更广泛地传递到基层妇女群众中去,引导广大农村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引导广大妇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断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牢固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妇女的自觉行动。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扎实开展对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贯彻,调动农村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妇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振兴乡村的动力,激励妇女团结拼搏、奋发有为。要创新开展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妇女典型、优秀妇联干部、妇女代表等分享好经验、好做法和创业就业体会,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投身乡村振兴激情。
  (二)实施农村妇女“双创”行动,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开展“技能进家、妈妈回家”活动,大力开展妇女创业就业培训,重点面向农村妇女群众、基层妇联干部和返乡创业女大学生、女农民工等群体,开展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手工编织、家政服务等培训,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女性领头雁,帮助有返乡就业创业意愿的女性农民工回乡发展,帮助留守妇女就业增收,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市妇联培训农村妇女每年不少于500人次,全市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积极培育扶持巾帼创业带头人,进一步加大各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基地建设,打造“妇”字号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品牌,发挥各类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带动和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基地+培训+妇女”发展机制,积极帮助妇女居家创业就业。探索培育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村妇女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现代农业,带动更多农村妇女共同发展。
  (三)实施美丽家园建设行动,助力乡村生态宜居。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巾帼行动,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广泛参与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美化活动。做好宣传动员,引导广大农村妇女移风易俗培育农村新风尚,从家庭做起,从改变生活和卫生习惯入手,引导妇女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养成好习惯等方面主动作为,增强妇女卫生文明、健康生活意识,共建共享文明生态、美丽宜居新农村。要在妇女和家庭中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从建设“绿色家庭”做起,推动发展绿色经济,发动妇女在打造低碳环保绿色生活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实施家庭建设提升行动,助力乡风民俗文明。持续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于广大农村妇女和家庭中,引导妇女爱小家也爱国家,引导妇女在弘扬向上向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担起责任。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特色家庭评选活动。积极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倡导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和谐新风尚。引导妇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腐朽落后文化侵蚀,以文明家风促进乡风文明、支撑社会风尚。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探索推进乡村家长学校建设,每年组织开展百场家教公益大讲堂进农村活动,提升农村家庭教育水平,充分发挥“儿童之家”作用,不断优化农村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市妇联开展家教、家风宣讲及讲座进农村每年100场,全市不少于300场。  
  (五)实施维权服务行动,助力乡村治理见效。开展“法律进家、平安到家”活动,深化“建设法治遂宁•巾帼在行动”活动。面向农村妇女群众经常性、多形式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村妇女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教育妇女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重义守信,引导农村妇女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大力推进“平安家庭”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要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依托市县镇村四级妇女维权网络,针对妇女群众开展基层普法、维权、禁黄禁赌禁毒防邪、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等工作,引导农村妇女在推进社会治理、推进基层民主发展中发挥作用,发挥妇女在“四好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市妇联开展普法宣传宣讲进农村每年不少于20场,全市不少于100场。
  (六)实施巾帼脱贫行动,助力乡村生活富裕。开展“关爱进家、幸福驻家”活动。在全市各级妇联执委中开展“我为女性农民工办件事”活动,每人至少为女性农民工办一件实事;各级妇联要建立与川籍女农民工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宣传好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引导女性农民工自觉听党话、跟党走,引导她们回乡发展;在农民工集中返乡期间,要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亲子活动,增进家庭幸福和谐。要加强对困境妇女和家庭的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对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走访慰问活动,持续推进“贫困妇女救助”“春蕾助学”等公益品牌活动,扩大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救治帮扶覆盖面,推动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妇女“两癌”保险财政支持制度,实施好贫困母亲“两癌”救助等品牌救助项目。市妇联走访慰问农村贫困妇女和建档立卡“两癌”贫困妇女每年500名,关爱救助留守女童每年500名、关爱留守儿童每年3000名。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强合力。成立“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由副主席任副组长,办公室、权益部、组宣部、妇儿办负责人和各县(区)、园区妇联主席为成员。要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妇联各部室及各县(区)、园区妇联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 以“马上办、务实干”的作风,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加强调查研究,做实各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乡村、沉到基层开展调研,充分了解掌握农村妇女所思所盼,着力帮助解决农村妇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政策的贯彻落实。要落实具体措施,各地可以先搞试点然后全面推进。要用心用情开展工作,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三)充分发动妇女积极参与。各县(区)、园区妇联要积极组织各级妇联组织做好妇女发动工作,开展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着力提升农村妇女素质。要引导广大妇女激扬巾帼之志、凝聚巾帼之力、彰显巾帼之美,号召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不断掌握新知识,继续发扬奋斗精神,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践行者,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为振兴乡村建设幸福美丽家园努力贡献妇女“半边天”力量。
  (四)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的作用。不断深化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持续推进村妇联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妇联执委作用,不断壮大基层妇联组织工作力量。坚持网上网下共建“妇女之家”,夯实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阵地,推动“妇女之家”建立妇女议事会。以改革激发妇联组织活力,努力汇聚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巾帼力量。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9月29日